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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2-76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杨殿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于2022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殿中、李永华、姜开宏、陈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作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并形成《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殿中、李永华、姜开宏、陈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作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8)和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并形成《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调整以及公司最新情况,同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79)。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情况,同意公司与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殿中、李永华、姜开宏、陈涛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作出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80)。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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